土木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学院土木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是在土木工程系党总支领导,土木工程系分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土木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土木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系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系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院系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沟通学院及土木工程系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院系的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院系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院系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6、加强同兄弟院系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第五条 土木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南阳理工学院土木工程系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专升本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承认本章程者,均为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并拥有利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4、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院系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5、会员有遵守本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的义务。 6、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7、会员有维护学生会的利益和名誉,为学生会服务的义务。 8、工作优秀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可优先参与省级、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十佳标兵青年”“五四青年标兵”、国家或学院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和荣誉的评选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成和产生 第八条 学生会的组成: 1、 南阳理工学院土木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由主席团、办公室、新闻中心、组织部、宣传部、生活部、纪检部、体育部、文艺部、社践部、女生部、社团部等十三个部门,主席团负责领导其余各部门的工作。2、 主席团设分团委副书记1人、主席1人、副主席3人、办公室主任1人、组织部部长1人,各职能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3人,干事若干人。 3、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和类型在每届学生会原则上应是固定不变的,但如有确实需要可由当届学生会主席提出申请,上报系分团委研究讨论,经系党总支批准后方可增删。 第九条 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能:
办公室职责:
1、及时向分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提供素材,使分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能比较准确的了解学生会的工作进程和动态。
2、全面协调各部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做好学生工作的总调度和工作信息汇集,根据全系学生对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情况的反映,及时调整工作方针和实施措施,确保整个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3、做好工作参谋,负责及时下发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通知,召开学生会各种会议,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4、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种学生工作所需相关材料的起草、拟定、书写和打印。
5、负责学生会值班安排、班级量化管理和学生个人操行分管理,做好各部门上交书面材料的整理、分类和归档保存。
6、负责全系班级日志管理。
7、负责系学生工作财产的管理和维护。
组织部职责:
1、负责全系学生干部培训及考核。
2、负责我系党务工作。
3、负责团的组织、团干部及团员的统计工作,建立团员档案,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管理。
4、不定期组织团员民主生活座谈会。
5、定期组织全系学生开展政治学习,力保全系学生不犯政治性错误及在校期间不发生重大违纪事件。
6、做好分团委活动记录,并督促各班团支部做好团支部的活动记录。
7、开展业余党校工作。
宣传部职责:
1、以橱窗、海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及院系重大方针政策的教育和宣传。
2、以橱窗、海报、展板等形式为我系各项重大科研、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
3、负责宣传展板、橱窗、横幅、海报等制作,并做好管理和及时更新工作。
4、不定期开展创作活动(如书画比赛等)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新闻中心:
1、以新闻稿件形式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及院系重大方针政策的教育和宣传。
2、以新闻稿件形式为我系各项重大科研、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
3、做好我系的新闻采编工作,能够及时的对外宣传我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各项成绩。
4、不定期开展各项文学创作活动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5、负责做好我系学生上交的各项稿件整理工作。
学习部职责:
1、围绕全系广大同学的专业学习开展工作,成立学期兴趣小组,使其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创建我系优良学风。
2、积极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可采用举办知识讲座、学术报告、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3、负责全系学生的正课及早晚自习的考勤工作。
4、提高全系学生的“三力”素质,创建良好的普通话环境,推广普通话。
5、负责组织系内科技创新事宜,为各类有益的科技大赛组织提供参赛作品和推荐人员,积极营造科技创新氛围,激发广大同学们的科技创新热情,促进我系科技创新工作开展。
6、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建立科技创新小组,定期的组织系内学生参加科技创新讲座,培养学生科技创新能力。
纪检部职责:
1、发挥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作用,积极创建良好的系风。
2、负责维持院系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的秩序;协助院保卫处做好本系各种保护工作;协同系里处理好同学们之间的矛盾纠纷。
3、成立基础文明督察队,对宿舍基础文明情况、晚归、外宿等现象每周不少于两次督察,并及时向院系有关部门上交督察记录。
4、搞好学生干部的违纪处罚和纪律检查工作,并及时上报主席团。
社会实践部职责:
1、为我系各项活动赛事拉赞助以保障活动比赛的顺利进行;
2、不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体育部职责:
1、全权负责系级各项体育活动,做好我系参赛运动员的培训工作,或者有关运动员竞技中的协调工作。
2、组织新生上好早操,并确保出勤率。
3、做好体育运动员的储备工作,长期搞好训练。
4、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以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5、负责处理好院系集会的组织工作。
生活部职责:
1、立足于建设良好校园生活秩序,搞好宿舍内务卫生和教室内卫生,创建文明宿舍和文明教室。
2、定期召开学生代表民主生活座谈会,征求学生生活各方面的意见。
3、协助伙食科及时了解学生们的所需并反馈上级工作部门。
文艺部职责:
1、以文艺活动或其他方式积极宣传我系,提高我系知名度,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2、开展不同类型、具有创新思路的文艺活动,定期举办歌舞晚会、友谊会,在新学期举办好迎新生文艺晚会。
女生部职责:
1、了解全系女生的思想状况,负责解决我系女生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女生服务。
2、搞好女生的节庆文艺活动,不定期开展娱乐活动。
3、检查女生外宿晚归等纪律情况和卫生情况,并及时汇报主席团。
4、做好我系各种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心理咨询部职责:
1、主要从事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工作,保证每位同学都有一个健康而又美丽的心情。
2、负责制定关于心理健康方面的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落实。
3、定期开展心理知识讲座或组织观看心理健康教育影片。
4、监督和管理各班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及心理方面的学习,并做好及时的反馈与总结。
5、随时关注发现心理事故,并保持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们的联系。
社团部
1、负责我系社团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指导社团活动,加强社团之间的联系,协调社团之间的合作交流,并加强社团的宣传工作。
2、认真研究和探讨学生社团的性质和任务,做好调查反馈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成员的职能:
分团委副书记职责:
1、根据系党总支、院团委和学生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共青团的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协助分团委书记制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2、协助分团委书记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团费的收缴和团员教育工作。
3、及时向分团委书记汇报本系团学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4、协助分团委书记负责搞好团支部和学生干部的建设工作。
5、协助系领导解决全系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加强整体团结,协调一致。
6、及时开展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并落实实施情况,协助分团委书记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和“三下乡”活动。
7、根据分团委的要求协同分团委学生会积极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及时开展系列文艺活动、文化、体育比赛,并及时上报分团委书记。
8、负责我系分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和宣传部,指导督察其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
9.系党总支及分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席职责:
1、在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学生会各部及各班的各项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代表学生会参加各种组织举行的会议和活动。行使代表权、决策权,定期向系党总支、分团委汇报工作。
2、根据学院相关精神,结合本系实际情况,把握学生会的总体发展方向,主持制定任期内的工作总目标和计划,在经分团委批准后生效。
3、积极加强与院团委、学生处等学院有关机构的交流与配合,对外代表本系学生会加强与兄弟院系的合作与交流。
4、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主席团成员之间的工作,督察学生会各部全系各班工作完成情况,集体讨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具体问题。
5、完成其他系党总支和分团委交办的工作。
副主席职责:
1、负责分团委学生会的具体工作,主抓分团委学生会各部每月考评成绩,将学院相关精神和有关情况及时传达给部长,指导督促各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参与系学生会学生工作、各项重大活动的决策、协调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各部的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及时调整。
3、参加主席团会议,协助学生会主席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情况,对主席负责。
4、遇到主席不在的情况,代行主席职责。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做好主席团参谋工作。及时向主席团提供各类材料,学生会、能比较准确的了解学生会的工作进程和动态。
2、全面协调各部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做好学生工作的总调度和工作信息汇集。
3、负责及时下发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通知,召开学生会各种会议,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4、负责学生会工作所需相关材料的起草、拟定。
5、负责学生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各部正副部长职责: 1、各部部长、副部长坚决服从主席团的安排,并对本部干事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负责。
2、各部正副部长培带领本部干事在主席团的指导下认真负责、活泼大胆、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干事职责: 1、 学生会干事应认真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并协助其他部门搞好日常工作。
2、各部干事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向部长提出全面的建议。在活动中体现自己的特点和主动性,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促进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虚心向他人学习。 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的产生: 1、 主席团的成员原则上应有两年以上的学生会工作经验或两年以上班级班委干部经验,上届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的干部中产生。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相结合,工作能力和工作热情相结合。参加换届选举大会后,经分团委研究确定最后人选。
2、 主席团成员协商后,参考上届部长的意见,由主席负责向分团委审请各部正副部长人选。学生会各部正副部长应至少有一年学生会工作经验,在上届学生会中担任干事及以上的职务。要求对从事工作热情,能为本部干事做出表率作用。 3、 学生会的干事一般在大一新生中通过学生会招聘产生,学生会真诚欢迎为学生会继续工作的老干事。新生入学后,分团委学生会统一在系内发布招聘信息。新生可在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报选欲参加的部门。由学生会统一时间,在主席团的监督下,各部选拨新一届成员,选拔程序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章 学生会的制度 第十二条 学生会制度的产生: 学生会的制度是由当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根据本届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结合往届学生会的工作经验而制定的,具体包括《分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分团委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分团委学生会对各部考核办法》、《分团委学生会值班制度》、《分团委干部考核办法》、《学生会签到制度》、《分团委学生会换届选举办法》等。 第十三条 学生会工作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1、学生会工作制度有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执行。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指导各职能部门执行制度实施。
2、全系学生对学生会工作制度进行监督。对不健全的方面及时给出意见和解决方案,并上报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以完善学生会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学生会和学院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 土木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与学院社团联合会、院广播站、院大学生艺术团、以及全院其他各系院分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受南阳理工学院联合会学生会监督,共同为全院师生服务。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土木工程系分团委。 |